岗位职责

2016年5月19日   点击人次: 49762   

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

1、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学生招生和就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,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和就业的政策。

2、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。

3、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,编印、寄发招生章程、招生简章等相关宣传资料;组建、培训、管理招生宣传队伍,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,热忱接待考生及家长、社会各界来人或来电来函咨询。

4、建设和维护招生录取信息网。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技术和硬件准备工作。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派和培训,保证网上录取任务的完成。

5、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、打印、收发;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、分析、研究和材料整理工作,做好招生工作总结。

6、协助做好新生报到入学工作。

7、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咨询工作,协助组织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。

8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,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组织各类校园招聘会,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。

9、负责建设和维护学校就业指导网站,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,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网上咨询和双选等服务。

10、负责收集、统计毕业生信息,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,及时向教育厅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。

11、负责毕业生推荐表、协议书的发放、管理和审核,办理毕业生派遣、档案接转等手续。

12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
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,负责招生就业指导处的全面工作。

2、主管招生工作。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衔接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,组织招生宣传咨询与录取工作。

3、组织制定学校就业工作方案,并督促落实。

4、负责对二级学院的就业工作进行指导与督查。

5、主持召开处务会,研究决定本处重要工作事项,研究部署工作任务,总结、交流工作情况。

6、负责部门经费预算安排与使用审批。

7、负责与上级相关单位、社会各界及学校其他部门就有关学校招生就业工作进行协调。

8、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、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工作。

9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招生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工作职责

1、协助处长处理招生就业指导处的日常工作。

2、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,抓好各项就业工作。

3、负责拟订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预算方案。

4、组织开展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工作。

5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,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。

6、组织做好大型校园双选会及各类校园专场招聘会,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。

7、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,就业状况统计及各项就业管理工作。

8、协助处长做好招生宣传及招生录取工作。

9、完成处长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我们

就业管理: 0731-88686694

就业市场、校园招聘:0731-88689069

档案服务:0731-88686649

邮政编码:410205

邮件:hutbjob@qq.com

传真:0731-88689069;0731-88686694

联系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招生就业指导处 (410205)